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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装箱灭蚊证明,65个国家进口的货物需作灭蚊处理
发布日期:2017-01-06   浏览次数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集装箱灭蚊证明

有效的灭蚊证明应由官方部门或专业处理公司出具,且需包含以下内容:

1.处理的时间、地点、集装箱箱号、数量

2.所用灭蚊药剂的有效成分、剂量、处理方式、作用时间如为熏蒸处理应标明处理温度

3.处理单位签字和盖章

4.证书至少应包含中文或英文说明


今起,从这65个国家进口的货物需作灭蚊处理

发生寨卡病毒本地感染病例国家和地区名录

(截至2016年11月10日)

寨卡病毒病

非洲区(2):佛得角、几内亚比绍
美洲区(48):安圭拉、安提瓜和巴布达、阿根廷、阿鲁巴、巴巴多斯、伯立兹、博内尔、哥伦比亚、哥斯达黎加、古巴、多米尼克、库拉索岛、多米尼加共和国、厄瓜多尔、萨尔瓦多、法属圭亚那、格林纳达、瓜德罗普、危地马拉、圭亚那、海地、洪都拉斯、牙买加、墨西哥、尼加拉瓜、马提尼克岛、巴拉圭、秘鲁、巴拿马、波多黎各、圣巴泰勒米岛、玻利维亚、巴西、法属圣马丁、荷属圣马丁、圣卢西亚、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、苏里南、特立尼达和多巴哥、英属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、美属维尔京群岛、委内瑞拉、美国、开曼群岛、巴哈马、英属维尔京群岛、圣基茨和尼维斯、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
东南亚区(3):泰国、印尼、马尔代夫
西太区(12):美属萨摩亚、萨摩亚、马绍尔群岛、汤加、斐济、密克罗尼西亚联邦、菲律宾、越南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新喀里多尼亚、帕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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