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拱北海关破获“2.11”团伙走私水晶、干果系列案(图)
发布日期:2015-11-13  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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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图为:拱北海关“2.11”案查扣的水晶 王震/摄

  10月20日,拱北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,公布破获“2.11”团伙走私水晶、干果系列案总案值10.25亿元。
  2014年初,拱北海关接群众举报称,中山X灯饰有限公司走私水晶牟取暴利。拱北海关缉私局高度重视,马上派人进行摸查。分析结果显示,作为埃及产“阿斯福”(ASFOUR)牌水晶的全国总代理,中山X公司进口水晶数量有限,但销售数量却大得惊人,这些水晶从何而来?侦查人员随即展开调查,在排查主要嫌疑人的关系网时,又发现了高XX、李X团伙自广西、云南等地走私大量干果入境的情况。于是,拱北海关缉私局将两案同步立案。
  今年3月21日,在海关总署缉私局、广东分署缉私局的指挥下,在兄弟海关及地方公安的协助下,拱北海关缉私局出动警力291人,分36个行动小组,在珠海、深圳、广州等地同时行动,一举打掉6个走私团伙,共抓获涉案人员33名,查扣进口干果2000余吨,埃及产“阿斯福”牌人造水晶195.3吨,各类书证、电子账册及电脑一批。
  经查,犯罪嫌疑人林XX在中山古镇成立中山X公司,销售埃及产“阿斯福”牌人造水晶。同时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,并以香港公司名义取得“阿斯福”牌水晶的中国总代理权。林XX团伙先采购水晶运至香港,再通过三个渠道进行跨关区“游走漂移”走私活动:低报价格,通过快件或商务车夹藏、伪报品名走私进境;将水晶运至越南,交给他人从广西边境走私进口;将水晶运至北方某港口,伪报“玻璃制品”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。走私入境的水晶最终被运至中山X公司销售。据统计,涉案“阿斯福”牌水晶共计1.78亿粒,案值1.15亿元。
  在走私水晶的团伙中,主要嫌疑人王XX、李X还从事干果走私活动。2013年以来,走私团伙将国内货主自伊朗、美国等地采购的开心果、碧根果、核桃等以集装箱海运的方式运至香港,再由香港发往越南集散。在越南,走私团伙将整柜的干果“化整为零”、改换包装,伪报成边民互市贸易的产品,经广西、云南边境走私进境。货物进境后,该团伙再将其“化零为整”,发给广东、浙江等地的货主。据统计,涉案干果等农产品共计1.4万吨,案值9.1亿元。(庞大伟、 凌亚超/文)
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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